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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28 点击:

各处(室)、系(部)、中心:

  为做好2013年度山东省高校科研计划编制工作,现将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支持重点

  (一)2013年度高校科研计划项目分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两类,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均分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种。

  (二)资助经费项目用于支持省直属高校中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申请的科研项目,我院只能申请自筹经费项目。

  (三)高校科研计划重点支持中青年教师提高科研水平,增强其承担国家、省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

  二、申报方式及指标分配

  (一)今年科研计划安排实行限额申报。

  (二)根据高校科研专项经费规模、学校科研水平以及各高校往年科研计划项目完成情况,我院今年申报项目为4项。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普通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提出的项目申请。

  (二)科技计划项目和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管理办法》(鲁教科字〔2009〕3号)第六条的有关规定;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和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鲁教科字〔2009〕3号)第七条和第八条的有关规定。

  (三)自筹经费项目应逐项附出资证明(说明具体来源、数额,加盖出资单位财务章),科技项目每项经费不低于3万元,人文社科项目每项不低于0.5万元。

  (四)申报科技类项目需进行查新并附查新证明原件,查新目的须是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立项。

  (五)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教学类课题;行政管理类课题;一般性计算机管理系统研制课题;无合作人员的课题;在读研究生(含在职)申报的课题;非在岗人员或非本校在岗人员申报的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无前期研究成果的课题;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长期或多次拖延项目有不良记录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项目完成率连续两年低于30%的高校。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必须认真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见附件一

  (二)各高校要根据申报限额及要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组织校内项目申报和评审,学校初评审结果要在校内进行公示。

  (三)申报人须将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交至教学研究室(行政楼125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keyanchu207@163.com

  五、报送时间和地点

  报送时间:报送时间截止至2013年1月20日,过期不予受理,并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由各高校统一汇总、报送,不得超额申报和延时申报,不接受以其他名义报送的项目。

  (二)报送时间截止后,不再补正申报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不予上会评审。

  (三)不收项目评审费。

  (四)联系人:马莎莎     联系电话:0531-81920207 

 

  附件: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科研处

201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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