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09年度职称评工作有关问题补充说明

日期:2017-03-20

2009年度职称评工作有关问题补充说明(一)
 

 

    一、关于《学校专业委员会学术论证表》文章著作“类别”栏填写问题
   
 文章著作分三类:A-理论文章或学术论文、著作,B-文化传播或科学普及文章、著作,C-文化艺术作品,请对应选择填写。
  
二、关于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资格人员精品教案提交问题
   
(一)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从事基础课教学的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资格的,须根据个人任教学段、学科从《2009年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精品教案指定章节(题目)列表》中选择相应章节(题目),形成个人精品教案。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暂不提交精品教案。
   
(二)教育行政部门所属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专职教研人员按个人教研学科和学段选择章节(题目),提供精品教案。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从事学员培训的专职教师须同时提交指定学期教案和精品教案。
    三、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称人员佐证材料提交问题
   
今年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称人员须按《山东省中小学、中专教师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填写内容对应提供佐证材料,其本人所填《评审表》超出《一览表》的信息内容由推荐单位和呈报部门负责审查。
   
四、关于转系列评审职称外语要求问题
   
按省人社厅规定,转系列评审职称外语须符合拟转评专业技术职务当年度的外语要求,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须办理免试手续。
   
五、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填写问题
   
年度考核结果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聘任超过5年的,可只填写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
  
六、特别说明
   
2009年职称评审有新要求的,按新要求执行,如无特别说明的,执行2008年规定。

          
     
                       省教育厅人事处
   
                                                       二○○九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