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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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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生活与道德的关系论德育改革的方向
刘晴
内容摘要:人在生活中必须遵守生活内在的逻辑或规则,即生活的道德要求。为生活更好而设置的道德教育要遵从道德在生活中生成的内在要求,以生活为根基。为此,学校德育改革要立足于生活,力求实现:引领生活,培育理性的道德思维;关爱生命,提升人的生存质量;陶情养德,促进人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生活 道德 德育 德育改革
生活是感性的生命活动,是道德生长最肥沃的土壤,生活中蕴涵着道德,生活过程与道德学习的过程是同一的。人在生活中,有意识或无意识地接受道德的滋养,陶情养德,构建着生活的意义。道德教育作为一种使人成为人的教育,一种提升人精神的活动,同样离不开生活这块沃土,离不开实践这座桥梁。德育要改变目前被动、低效的局面,影响学生的心灵,塑造学生的灵魂,成为有魅力的教育,就要走向生活,走向实践,使其真正成为呵护学生生命成长的实践活动。本文正是遵循生活与道德的内在逻辑,为提高现代德育的实效性,探究德育改革之路。
一、人、生活、道德
道德教育是教人学会做人,是一种成人教育,而人是在关系中、在生活中,必须站在生活的维度上认识道德和道德教育,才能增强现行德育的实效性。
1、人与生活
人到底是什么?在马克思看来, “在其现实性上,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也就是说,人是关系性的存在。在人的各种关系中,人与人的关系最为重要。人一生下来就没有选择地进入到家庭关系之中,首先面对的是父母及其他亲友,还要面对眼前人所创造的既定环境,他的生成和发展以及生命过程一切活动的展开,都离不开人与人的关系。可以说,一个生命个体不论生活在任何的时空条件下,他都不是孤立的、自我封闭的存在;他要生存、活着,就须与他人及环境发生作用以满足自己的需要,“每个个体与外在于他的、与之发生关系的人与事物都在建构着他的存在。”所以,每个人与他人、他物的关系是内在的、本质的。
个体虽然是关系中的存在,但必须以对个体的承认为前提。最重要是每个人在关系中并不是被动、消极的,他能够按照自己的愿望、目的与价值从所在关系中创造自己,按自己的意愿对所属的关系做出自我选择,进行自我建构。这样,处在关系中、具有自我独立性的人通过创造性的劳动在与他人、与环境的交互作用中不断满足自我需要、建构意义的过程就构成了生活。所以生活的过程就是生成人的过程,人与生活浑然一体。
2、生活与道德
一个人如果孤独的存在着、从未接触过除他之外的人,他的生活中就不会存在善恶美丑,也没有所谓的平等、公正、善良、羞耻等。但人是“类存在物”(马克思语),是处在关系中的人,必须要面对、处理与他人的关系。法国哲学家列维纳斯认为主体间性是建立在对他人负责的伦理关系的基础上,人是“合乎道德的结合”。作为有意识和自我意识的存在人,不仅要维护自己作为人的价值和尊严,还要关注、关怀他人的存在,维护和尊重他者的地位和尊严,“人是道德的存在”(列维纳斯语)。
可见道德与生活的关系是内在的、本质的、构成性的。没有道德人就无法生活,换句话说,没有道德的生活就不再是人的生活,正如孟子所说:“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没有道德,人和禽兽没有什么差别,哪里还谈得上生活?同样,道德也离不开生活,我们无法想象生活之外的道德。“只有生活本身才能为自己制定法则。在生活之上或之外,不再可能有什么了。”生活是道德成长的沃土,道德是与生活“同呼吸,共命运”的。现实中,那些把道德从生活中剥离出来汇编成册、死记硬背的做法,显然是违背了这一基本的道德事实。
3、德育改革必须走向生活
为了人更好的生活而进行的德育,自然应该尊重道德在生活中生成并作用于生活这一客观事实。所以,学校德育不是从生活中分离出来的纯粹的道德活动,必须围绕学生生活实践展开,尤其是学生正在经历、体验着的现在生活。如同道德一样,道德教育同样渗透于生活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是与生活中的每个“平凡”个体都有关的事情。生活于在平凡的世界中的“平凡”人,埋头于生活,看似与道德教育无关,他们自己也会经常忘记道德的存在,但并不能因此认为他们的生活是不道德的,就不存在道德教育,“生活中大量存在的是缄默的、不可言说的道德,它们在生活中直观地呈现出来,为我们所体悟和认同”。一个人认真地做好生活分内的事情,如作为员工,负责地完成工作任务;作父母的,尽心的抚养、教育自己的子女等,这些看起来是习以为常的琐事,却使生活于其中的每个成员时时处在具体道德教育情景中,因为在生活中每个人“既是道德的接受者,又是道德的体现者和创造者”。学校德育只有充分利用生活中的道德教育资源,才能切实提高实效性并对学生起到长久的影响力。
但在德育实践中,许多德育工作者却违背了这一要求,有意或无意地把德育从学生日常生活中剥离开来,使之成为独立的、纯而又纯的教育。也就是我们经常看到的:德育只在德育课堂上进行,与课堂外的生活无关,失去与生活方方面面的联系,学生可能学到许多道德知识,但这些“崇高”的道德知识只是抽象地存在于学生的观念中,面对复杂的现实生活,仍然不能做出正确的善与恶的判断,也就谈不上影响、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这种脱离生活去培养人的道德和品德的做法,自然收效甚微。即使在教育者的循循善诱下能够培养出具有一定道德品质的“人才”,学生也觉得这种道德品质与生活无关,与学习这种品质的人无关。久而久之,学生失去了对道德学习的兴趣,从而使德育失去了原本的意义,成了束缚人、异化人的工具。由此可见,德育改革要走向生活,走向实践,是德育本身内在的也是其必然要求
二、德育改革的方向
正是基于德育本身的这一内在要求和现代德育面临的困境,德育改革必须关注人和人的生活,应该寻求以生活为中心,把握切实关怀人精神成长的德育发展方向。德育改革要立足于学生的生活实践,并力求实现:引领生活,培育理性的道德思维;关爱生命,提升人的生存质量;陶情养德,促进人的和谐发展。
(一)引领生活 培育理性的道德思维
生活是人的感性生命成长的地方,也是人理性思维发育的源泉。人类道德法则的存在,本身来自人类对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身等关系长期生活经验的总结。道德教育要设法让学生理解这些道德法则,并内化为道德信念,成为指导学生成长的人生指南。如果仅停留在对道德法则的理解、道德问题的澄清等道德认知方面,尽管能够提高学生的道德判断能力,有助于道德思维的发展,但由于忽视道德情感和道德践行,当学生面对生活中的道德现象,仍不能做出与道德相符的道德行为,出现言行不一、学与做相背离的情况。
德育所培育的理性思维绝不是封闭的单纯的道德思维训练,而是基于对生活的思考与人存在的基本境遇而形成的。恩格斯曾说,人的思维和意识“是在他们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理性道德思维的形成同样是在生活中、在人与环境交互作用中发展起来的。每个人的生活环境都是独特的,随着人生活的展开和人对生活意义的追寻中,慢慢会形成自己处理问题的思维方式。德育改革要遵循人的思维生成的内在规律,透过各种生活现象使学生意识到:人在生活中,是关系的存在,是共生性关系的存在,也就是道德的存在;每个人不可能离开他人和环境而孤独的生活,而一个人要与他人、他物共在,就须对他人负责(也是对自我的负责),遵守共同的约定,即道德法则。这样,在生活基础上形成的理性道德思维与学生在真实的生活中时时感受体验到的感性认知是一致的,能使学生自觉的遵守道德法则,从内心学会关爱他人,理解公正、平等、正义等不是教育强加给个体的,而是生活的必然要求。明白了这些,学生在生活中就不会处处以自我为中心,待人处事心胸自会坦然开阔,当面对的同学之间的矛盾与摩擦,能较为客观、冷静地处理,从而在更大程度上实现道德精神的自律。
在生活中培育、发展起来的道德思维,以坚实的生活背景作为思维的源泉,具有理性;而且由于与学生个体的情感、生活的逻辑是一致的,是与个体独特经验、思想融合在一起的思维方式,已经成为学生个体思维的一部分。这种理性的道德思维能够使学生站在高于生活的角度上认识生活,并用其指导生活,提升个体在生活过程中的自主判断、选择、行动的意识和能力,学会辨析生活中真善美、假恶丑,正视生活中善的或丑恶的道德现象,达到抑恶扬善、去伪存真,引领生活向善的、美的方向发展。
(二)关爱生命 提升人的生存价值
早在二千多年前,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就提出了一个至今人们还在探讨的问题:人应当如何生活?人要吃穿用、要生存,不可没有物质世界;但人之为人,他还具有精神的需求,有一个只属于自己的意义世界。教育既要教人学会生存,即“何以为生”;更要使人懂得生存的道理,即“为何而生”,二者轻视哪一方面都会使生活出现失衡。但当代教育着力于教会人的是“何以为生”的知识和本领,放弃了“为何而生”的教育,不能让人们从人生的意义、生存的价值等根本问题上去认识和改变自己,把“一切教育的无限目的化解为谋取生存适应的有限目的,”使人们沉迷于物质生活之中而丧失精神生活,缺乏人生的追求与领悟,导致人精神空虚的、迷茫、颓废,如许多青少年过着昏昏噩噩混日子的生活,且暴力倾向严重、自杀率偏高。失去“为何而生”精神的关爱,人的生命有时是如此的脆弱、不堪一击。
德育作为呵护人心灵的实践活动,如何通过精神的关爱,在教学生学会“何以为生”的同时,提升他们“为何而生”的生存价值显得尤为重要。从上述我们已经知道,德育的根本目的指向的是人的幸福、人的美好生活,但德育怎样做才能让学生切实感受到它所施加于人的“温暖”,尤其是精神上的“温暖”?才能让学生及社会民众看到它对提升人生存价值所做的贡献?德育对人和人世间生命存在的关怀决不是抽象的、漂浮在空中的,它给予人间的关怀是通过生活显现出来,并通过生活施加、作用于每个具体的生命个体。为此,德育改革应该努力做到:
首先,关爱生命,关注学生当下生命成长的需要,让其体验到当下生存的价值,享受到生命成长的快乐。
生活是一个过程,现在的生活本身就是生活,它并不仅是将来生活的准备,德育必须重视现在、重视学生当下生命成长的需要,关注学生现实生活中的欢乐与哀愁、所面临的挑战与诱惑。德育工作者要综合利用学生当下生活的经历、经验、感受与体验,和学生一起面对真实的生活中出现的尴尬、压力、恐慌、挫折,引导学生直面生活,培养、提高其自我解决问题、面对问题的能力,并从中体验到欢乐与满足,帮助每一个学生过好每一天,通过具体的生活对学生施加关爱的,使其感受到当下生活的美好,享受到生命成长的快乐。
其次,关爱生命,以人为本,在对可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中提升人的生存价值。
德育引领人去追求生活的意义,使人觉得生活是值得过的。但生活的意义显然不能仅仅局限或停留于当下正在进行着的生活,人对生活意义的建构更多的是来自人们对意义世界的渴望与追求中。生活与生命个体是在交互作用中相互提升的:德育使人当下生活地有意义,这只是满足人浅层次的需要;生活是向上的、前进的,每个人都对自我的生活寄予了极大的渴望,这种渴望是人精神的支柱,生活动力的源泉,它使人的生存具有了高于现实生活的价值。德育改革要以人为本,挖掘、保持人的内在的精神需求并使其与时代的发展趋势一致,使学生不仅获得对当下生活的充盈中,更具有不懈追求奋斗的激情。
(三)陶情养德 促进人的和谐发展
生活中蕴涵着丰富的道德,每个人是在生活的背景下创造生活的意义,从生活的过程中有意无意地汲取着道德营养,生活就是在潜移默化中对生活着的学生进行着影响、熏陶,涵养人的性情。德育要充分利用富含道德意蕴的生活,通过道德教育努力使学生生活于充满人文关怀的道德环境中,过有道德的生活,在生活的耳濡目染中陶冶情操、涵养德行,引领学生领会并体验道德人生的幸福、崇高,以此达到人的和谐发展。为此,德育改革要努力实现:
1、 促进人与人关系的和谐发展
人与人的关系是与生活的过程同时展开并显现出来的,德育的目的在于通过学生自身生活经历使其理解并做到:自己与他人是共生共存的,遵循道德规范不是一种约束,一种限制,而是生活对个体生存发展的要求。这样,在协调处理人与人的关系和矛盾冲突时,心胸自然豁达、开通,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设身处地的多为对方考虑,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发展。我国古代《论语.学而》记载有这样一段话:“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孝悌为仁之本”。很明显是要求人们处理人与人的关系要从生活中重视亲子之间的情感出发,形成孝悌和爱人等道德情感,进而营造出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德育围绕学生的生活进行,这种由我——他人——国家“由己推人”的德育方式,与先国家后个人、先整体后部分“先公后私”的教育方式相比,看起来有点目光狭隘,不那么崇高伟大,但却更符合学生生活内在要求和人性对道德的需要,能够使平凡的个体时时感受到德育之于人浓浓的关怀;也符合道德形成内在规律,使学生易于理解、接受道德规范,并内化为道德情感,付诸于道德行为中。德育就是让人在为他人创造幸福的同时自己也体验到快乐,以促进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发展。
2、 促进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发展
人与自然的关系显然不是一种单纯的利用与被利用、改造与被改造、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人类与自然是共同拥有地球,而人又是有意识的存在,能通过自己创造性的劳动征服、占有、控制自然,这一过程同样要遵循自然界代谢、循环的内在法则,也要讲道德,即合理地调节人与自然的关系,控制人对自然的盲目行为,尤其是掠夺性的开发。
德育要使学生善待自然,发展人与自然之间的健康的、理性的关系。教育学生热爱大自然、保护自然环境的道德意识,在开发利用时自觉地遵从自然规律,明白人在自然面前不是征服者、占有者、索取者,而是与自然共生共存的,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要以是否有助于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为衡量尺度,树立我们与地球共同生存的观念。德育要使这种教育概念深入人心,同样需要在生活中进行:要从学生在生活中与自然界一草一木地亲密接触,让学生学会亲近自然;从生活中人与自然的对抗引发的种种生态问题,使其认识到自然对于人的重要性;让学生从自我生活出发,树立正确合理的消费观。对于物质财富和自然资源的消费与使用,不以个人经济条件能否支付或仅以个人是否方便为准绳,而是以节约有限的自然资源和财富为准则,不恣意浪费资源,过一种合理消费的健康文明的生活。这种健康的生活方式本身就在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3、促进人与自身关系的和谐发展
人是有本能、欲望、情感的感性生命,又是能用理性控制情感的精神存在。而人本能的需要与理性的要求往往不一致,使人时时处于自我冲突和矛盾中,主要表现为生活中各种烦恼、困惑、压抑、无所适从等,这些问题的根源同样来自生活。德育要调节人与自身的关系,追求人内在的和谐与完善,仍然离不开对生活整体性以及生活中完整人的把握,以使人的心灵趋于安宁,德育最高的价值是使人的内心达到至善。
德育改革要尊重并满足学生合理的生活需求和选择,通过生活对学生施加精神关怀,使道德成为学生心灵的一种内在需要,使其轻松愉快地生活,成为一个“像样的人”,“不仅是为了自我发展,也是为了社会进步。因此,关爱自我可以被视为道德的,而非自私的:其目标在于让个人获得一个完整的、充实的生活,在此过程中也为社会谋取利益”。在这里,自由与责任融为一体,道德不是纯粹自我约束、自我控制,而是已经成为了一种生活行为习惯。促进人与自身关系的和谐发展,在道德的生活中感受心灵的宁静,使人的身心和谐发展,获得精神境界的提升
恩格斯在谈到未来社会的时候曾满怀深情地说:“使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能完全自由地发展和发挥他的全部才能和力量,并且不会因此而危及这个社会的基本条件。”人的自我发展构成社会发展的动力,社会的发展又为人自由全面的发展创造了条件,这种交互作用就是生活。德育改革就是立足生生不息生活实践,挖掘和提升人性的道德潜能,建立和扩展有利于自身生存和发展的人与世界的和谐关系,不断追求和创造更高水平的、体现真善美的、属人的世界,为最终达到人的自由、全面、和谐的发展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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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马恩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马恩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鲁洁;道德教育的当代论域[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4] 高德胜;生活德育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5]项贤明;回归生活世界的道德教育[J];高等师范教育研究;2000年第1期.
[6] J.韦伯著,刘谨译;理解福柯[M],百花文艺出版社2002年.
[7]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论教育全集》[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
作者简介:
刘晴,1970年9月,毕业于山东大学,讲师,法硕士,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单位:山东旅游职业学院,通讯地 址:济南市经十东路3556号, 邮政编码:250200,联系电话:13964069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