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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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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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的4月15日是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月14日下午,基础部党支部举行了国家安全专题学习,由讲授政策法规的王玉玲同志领学,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的国家安全意识,担当使命,凝心聚力,夯实维护国家安全根基。
王玉玲同志为大家解读了《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反恐怖主义》《保密法》以及《核安全法》等涉及国家安全的相关法律。国家安全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必然产物。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全面发力、全力推进,国家法治建设显著加快。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的决定》,新《国家安全法》应运而生。新法对涉及国家安全的各项工作做出了重要的、全面系统的规定,总条文达到84条,内容涉及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职责、国家安全制度、国家安全保障、公民组织的义务与权利等方面。
《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安全工作的根本原则就是坚持中央统一领导,这对加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也对加强和改进党的执政方式提供了重要经验。国家安全教育是对公民进行国家安全意识、国家安全观念、国家安全知识和维护国家安全能力的教育。《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第七十六条规定“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我国国家安全的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作为教师,要立足实际,夯实基础、加大宣传教育,提高自身和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全体党员应当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要求,结合各自岗位和工作领域,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明显的国家安全教育。党员干部更是要系统学习国家安全知识,树立正确的国家安全观,切实在维护国家安全实践中发挥“关键少数”作用。
学习中,曹常玲书记总结强调,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法律条文,以身作则,决不做出触及国家安全的行为,牢固树立安全观念;教师党员要在课堂上,充分宣传,使学生对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有一定的意识,倡导学生维护国家安全从自身做起,营造“人人都是祖国忠实的维护者和捍卫者”的良好氛围,培养和增强广大学生自觉投身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祖国安全稳定做出贡献。
图文整理/赵恩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