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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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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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考试补考制度,规范考试行为,提高公共基础课和思政课教学质量,现就海外实习生补考事宜作如下规定。
一、申请补考阅卷的学生必须提交如下证明材料:
1.学院国际交流中心出具的海外实习证明;
2.教务处同意其补考的证明。
二、补考学生需填写《海外实习生阅卷申请表》(见附件1.)
三、补考学生的试卷需由教务处提供,各系(中心)提供答题纸并安排学生考试。试题答完后连同填写的附件1 《海外实习生阅卷申请表》、海外实习证明和教务处出具的同意补考证明一并装入试题袋密封,密封后在试题袋上加盖系(中心)骑缝章送基础部。
四、基础部安排教师6个工作日内阅卷,成绩反馈学生所在系(中心)。
附件1. 《海外实习生阅卷申请表》
基础部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