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中心):
为了切实抓好我院教学基础性工作,规范教学行为,改进教学方法,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和《山东旅游职业学院教学检查制度》的要求, 2007 — 2008 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时间定于第 10 — 12 周进行。
本次教学检查的重点是: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学生的学风情况,课堂教学情况,教学质量状况,以及教师备课、作业批改、辅导答疑、指导实验、教学组织等情况,专业及课程建设情况,期中考试情况等。期中检查采取教师自评、 教师互相观摩听课、 教学管理人员评学、师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期中考试等方式,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
各系(部、中心)在检查中要根据自身实际和所属专业特点确定检查重点和方式,要突出体现系(部、中心)特点和专业特色。教务处将于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到各系(部、中心)随机听课,并重点抽查教师教案、学生作业、座谈会记录和听课记录。
期中教学检查后,务请各系(部、中心)在 2008 年 5 月 30 日前将《 2007-2008 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计划安排》及《 2007-2008 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总结》等教学材料送教务处, 同时发送电子版至 sdtsjwc@163.com .
信息来源: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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