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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旅游职业学院 2007 专科 ( 高职 ) 招生章程 |
学院全称: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858 学院地址: 山东济南市经十东路 3556号 邮编:250200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531-81920108;81920213 招办传真:0531-81920108 学院网址: www.sdts.net.cn 招生信息网网址: www.sdts.net.cn E-mail: mailto:sdtsxsc@163.com 高校性质: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山东省一所培养旅游专业人才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隶属于山东省旅游局。 办学性质: 公办,普通高等院校专科(高职)。 学习形式: 全日制 录取规则: (1)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 择优录取。(2)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3)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4) 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和省招生办有关规定。(5) 录取具体方式:A.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按考生填报院校的志愿确定录取资格。首先在上线的报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上线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投档,依此类推。 B.按报考我院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 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C.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D. 在第一、二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对未报我院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E.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F.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 A.艺术类航空服务专业需加试专业课,并取得我院《艺术专业合格证》,录取时执行省招办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我院对线上考生按文化课成绩录取。B.对口高职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C.收费标准:航空服务专业:7000元/年;表演艺术专业:6300元/年 装饰艺术设计专业:7000元/年;烹饪工艺与营养:5000元/年,其他专业:4800元/年。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每生每年1000元。 资助特困生政策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学院采取如下资助措施:一是办理贫困生助学贷款,二是设立特困生救助基金,对特困生学费实行全部或部分减免制度。三是设立若干 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资助。四是实行奖学金制度,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重点奖励。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电话查询,登陆学院招生网页查询,寄发通知书等。 2007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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