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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旅游职业学院第三轮岗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

2022-09-01 点击: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

第三轮岗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39号)、《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3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竞聘范围

我院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新晋的及第二轮岗位竞聘工作中满足条件未获得岗位等级晋升的现有在编在岗或按有关规定纳入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下列情形不实行竞聘上岗:

(一)确定涉密岗位人选;

(二)确定专业技术一级岗位人选;

(三)新进人员首次确定岗位的;

(四)聘用合同到期按规定续签聘用合同的;

(五)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向低等级岗位调整的;

(六)受处分降低岗位等级的;

(七)不宜实行竞聘上岗的其他情形。

二、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山东旅游职业学院第三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的组织领导和决策工作。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长:陈国忠  闫向军

副组长:陈增红    

 员:萧继虎          马保烈  王恩红

王建峰  朱培锋            

张延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由王建峰兼任主任,唐志国、王振林、宋斐红、陈万强为副主任。

(二)学院成立岗位聘用工作监督委员会,成员由学院纪委、监察室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对聘任工作过程实施全程监督,接受申诉。

(三)学院成立审核工作小组,负责拟聘人选的资格审核、评议、认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长:闫向军

副组长:陈增红    

 员:王建峰  唐志国  王振林  宋斐红  陈万强

   李逸男      姜良伟    

马莎莎      刁晓云

上述人员遇有涉及自身岗位竞聘事项时,应主动说明并选择回避。

三、岗位任职条件及基本职责

(一)基本条件

参加竞聘上岗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行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水平;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现聘岗位最近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二)专业技术岗位

竞聘主系列(教师)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该岗位同等级的任职资格,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有胜任所授课程的理论素养和技术能力,有能力完成《山东旅游职业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暂行标准》(附件5)中规定的工作任务。

竞聘辅系列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该岗位同等级的任职资格,有从事该岗位工作的理论素养和技术能力,有能力完成《山东旅游职业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期暂行考核标准》中规定的工作任务。

专业技术岗位一般实行逐级竞聘;业绩显著、贡献突出、行业和群众公认的高水平人才,可越级竞聘(包括越等级和越层级,下同)。

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或不合格档次的,两年内(含考核基本合格年度或考核不合格年度)不得竞聘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

四、岗位设置情况

按照省编办批复的人员控制总量以及省人社厅批复的各类岗位设置数量,按照学院实有人数和核定比例测算各等级设岗数量。在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内,同系列高等级岗位可以借用到低等级岗位使用。

经学院党委研究,本次岗聘学院设置岗位总数341个,其中行政管理岗位43个,专业技术岗位289个,工勤技能岗位9个。上述岗位数量不含特设岗位及离岗创新人员岗位。(拟使用岗位设置情况详见附件1)

五、竞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

9月10日前,制定《山东旅游职业学院第三轮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后,经修订报学院党委会议研究。

(二)公布方案

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以其他方式征求教职工意见,修订完善方案,并报省文旅厅审查、备案

(三)组织报名

对专业技术人员申请竞聘高等级岗位者填写《山东旅游职业学院岗位聘期竞聘审批表》(1份,见附件3),同时提供表中所列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均需申请者签字,并按表中所填顺序加封面、目录后装订成册,做出真实性承诺)。

(四)考核及评价

审核工作小组负责审核申报人员提报材料,核对岗位竞聘条件,对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职称评审工作方案进行量化赋分(竞聘及续聘人员以其填写的《山东旅游职业学院个人工作量统计表--教师系列或辅导员系列》、《山东旅游职业学院个人工作量统计表--辅系列》赋分结果排列),给出审核初步意见,提交审核工作小组研究。

学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专家委员会,由11名专家组成,其中在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二,具体负责对竞聘人员的知识、能力和业绩进行综合评价。

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专家委员会下分学科设置学科评议组,学科评议组由同行专家组成,不少于5人,其中在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专职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二,校外专家比例不得低于20%。具体对审核工作小组审核通过的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能力进行专业评议,提出评议意见。

(五)提出拟聘人选

审核工作小组汇总赋分结果及专家评价结果,计算竞聘人员得分情况,报学院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党委会议审议。

(六)审核拟聘人选并公示

学院党委会议研究通过拟聘人选名单,将拟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七)学院通过

由学院党委会审核通过全院职工的拟聘情况。

(八)上报审批、备案

按人社部门规定程序,上报拟聘用人员情况。

(九)签订聘用合同

待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学院院长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整个岗位聘任流程拟于10月底前完成。

六、相关问题

(一)首次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或首次聘用到高一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一般聘用在该层级的最低等级。

(二)聘期考核结果的使用

聘期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降低一个岗位等级聘用。

聘期考核结论为“合格”的,可参与同等级高层级岗位竞聘或续聘原岗位。

(三)专业技术岗位兼职的相关规定

工作人员一般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确需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并按专业技术岗位为主进行管理的,须个人提出申请,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核批准后,在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额内,参加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进行考核,同时接受管理岗位考核,按照专业技术岗位兑现工资待遇。

相关人员可填写《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见附件2),由人事处汇总,提交院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后,向省文旅厅报批。

(四)工作人员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或诫勉等的,在处分期或影响期内,不得竞聘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工作人员在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期间,不得竞聘高于受处分后所聘岗位等级的岗位;正在接受立案审查和停止审查期间,不得参加竞聘上岗。

(五)提交的成果有效期间2017年6月7日至2022年8月31日。取得成果均指上述有效期间取得的、署名山东旅游职业学院的成果(从外单位调入我院的人员,来学院工作前任现职以来的成果可以计入)。

(六)各类岗位的聘期为三年。如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个聘期,则聘用合同签至国家规定的退休时间为止。

(七)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学院适时组织空缺岗位的竞聘上岗工作。

七、工作要求

1.岗位聘期竞聘工作涉及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宣传、组织,确保该工作的顺利完成。

2.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