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受理时间:08:30-11:30,14:00-16:00(周一至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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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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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旅游职业学院“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第一条 “绿色通道”是指新生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学校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而实行的费用缓缴制度。
第二条 新生报到期间,由学校设立“绿色通道”办公地点,明示标志,负责受理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初审通过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登记,报学校领导终审后,办理注册及入学相关手续。
第三条 各部门本着“以学生为本”的原则,及时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办理报到手续。各系团总支书记负责接待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为其提供细致入微的关怀和帮助,以使他们能充分感受到学校的温暖与关怀。
第四条 学校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