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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宣传思想工作在学院改革发展事业中的思想引领、舆论引导、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扩大影响、保驾护航作用,切实提高宣传思想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现就进一步加强学院宣传思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宣传思想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先进职教理念进头脑,树立鲜明旅院特色为重点,有效整合平面媒体、电视媒体、网络媒体、手机媒体等多种宣传手段,加快构建“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工负责、多维融合、内外互通、多方联动、协同高效”的大宣传思想工作格局。
二、宣传思想工作组织领导
在院党委的领导下,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工负责、协同高效”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宣传思想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重点、责任分工和运行机制,构建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形成合力、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营造人人重视宣传、人人支持宣传、人人参与宣传的良好工作氛围。
1.成立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成立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每学年召开一次全院宣传思想工作会议,总结上个时期的经验和做法,提出下一阶段的目标和任务,表彰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通过开展专题学习、培训、调研、考察交流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全院宣传思想工作的研判和指导。
2.成立党委宣传部。承担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全面负责宣传思想工作日常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宣传思想工作方针政策,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宣传和研究工作,统筹规划新闻宣传工作,扎实做好网络宣传管理和舆情控制引导工作,规划设计校园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认真做好主要宣传平台包括校园网、校报、广播站、宣传栏的管理,指导各部门做好宣传思想工作的开展,开展宣传思想工作队伍的培训和激励工作。
3.各部门成立工作小组。各处(室)、系(部)、中心应成立宣传思想工作小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对本部门宣传思想工作负总责,相关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宣传思想工作。工作小组内应指定专人担任信息员,负责信息收集、稿件撰写和报送。形成覆盖广泛、布局合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信息收集传播网络。
三、宣传思想工作阵地建设
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阵地意识,本着“服务大局、目标一致、主题统一、形式多元、风格多样”的原则,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学院党政中心工作、师生关心的热点问题,打造一批精品载体,引导舆论、凝聚共识,实现校内外、网内外的互联互通互动,有效扩大学院在政界、学界和业界的声音和影响力。
1.加强校园网建设。保证经费和人员投入,增设宣传思想工作板块,调整现有栏目内容,开设理论解读等专栏,将其打造成为全面展示学院改革发展的综合性平台,使之成为宣传学院中心工作的枢纽,师生学习研究国家方针政策的园地,社会各界了解学院工作的窗口,师生思想交融碰撞的集散地,宣传思想工作的制高点。
2.打造高质量《百川报》。对校报进行全面改版,围绕学院中心工作调整内容栏目,强化稿件质量,突出宣传重点,出版手机报,扩大发行渠道和数量,使之成为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宣传学院党政中心工作、发展成就和师生学习交流的主阵地。
3.构建校园“微”体系。高度重视微博、微信、贴吧等网络媒介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官方微信、微博公众平台,校内各主要宣传思想工作媒体、系(部)、中心均应开通相应的微信和微博公众平台,鼓励支持行政后勤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最大限度地扩大信息传播覆盖面。做好舆情管控,有针对性的通过政策解读、撰写社论等方式,及时发布学院信息,及时反馈师生诉求,引导正能量,排减负能量,引导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
4.规划完善宣传栏、读报栏系统。重视传统宣传思想工作媒介在塑造校园文化和传播信息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办公楼、教学楼、宿舍楼、学生餐厅等区域增设宣传栏、读报栏,及时更新内容,宣传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时政热点和学院规章制度、重点工作。
5.建立基础素材数据库。针对全院性的重点工作、重要活动,收集、汇总相关图片、方案、新闻稿,并在校内网或办公自动化系统建立数据库模块,对全院各部门开放,各取所需,协同做好各类宣传工作,为学院长期发展积累、收集各类历史档案。
四、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
1.建立稳定高素质职工信息员队伍。各部门确定一人作为新闻信息员,做好本单位在工作开展中的新思路、新举措、好经验和好做法等信息的汇总、梳理和报送工作。鼓励信息员积极参与对外宣传工作。各部门要在资料搜集、文件阅读、稿件采写等方面为信息员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学院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专题培训,并通过校内讲座、外出培训、外派挂职等方法,不断提高信息员业务素质。
2.带好学生通讯员队伍。将各校园媒体、院系两级学生社团、学生会的学生记者(通讯员)、宣传部长及班级团支部的宣传委员队伍等群体,作为开展宣传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加强培训,培养一批宣传思想工作的学生骨干力量。
五、加大对外宣传工作力度
1.建立媒体交流联络平台。加强与新闻媒体的业务联系和情感交流,建立紧密型合作关系。结合学院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亮点工作、重大活动和重大决策,每年组织1-2次媒体记者采风活动。
2.建立信息对接报送机制。与省教育厅、省旅游局、省委高校工委、省委宣传部等政府部门、各类协会以及中国旅游报、中国教育报、齐鲁晚报、网络媒体等政府部门和主流媒体建立信息对接机制,加强信息报送,宣传学院办学水平和成就。
3.广泛宣传学院的发展成就。立足学院事业发展的新风貌、新气象、新举措,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别是围绕师生先进典型和教学、科研等取得的重要成果,注重资源挖掘和主题策划,实现对新闻媒体投稿数量、投稿质量和用稿数量的统一调度。每年在新闻媒体发表一定数量的新闻稿件,在国家级媒体、省市级权威媒体策划1-2期深度访谈或主题报道活动,每年更新一次学校宣传册。
4.鼓励师生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强化全校师生的对外宣传意识,动员广大师生为外宣工作出谋划策并直接发挥其特殊作用。在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的前提下,鼓励广大师生就学校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或媒体关注的焦点热点等话题,接受记者采访,提高学校声誉。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文责自负。
六、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的制度建设
1.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内部宣传,谁主管、谁负责。在院级媒介(包括校报、校园网、微信、微博)和社会媒体上发布一般性信息和宣传报道,须报分管领导审阅并报宣传部审核批准,在部门所属媒介(部门网页、微信、微博)上发布一般性信息和宣传报道,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批准。重大信息的对外发布,需报请学院主要领导批准,由宣传部统一发布。如遇突发事件,相关部门应会同宣传部,积极主动应对,及时统一发布信息。未按权限批准,任何人不能以学院、部门名义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或对外发布信息。
2.建立重要信息报送制度。各部门确定专人,实时搜集新闻媒体、网站论坛、博客、微博、微信、手机短信、语音视频等传播的信息中,与学院、本部门相关联的信息发布情况,加强对校内舆情、涉校舆情特别是倾向性、苗头性、行动性问题的汇集、分析、报送和反馈工作。凡事件本身较为敏感、可能或已经成为热点的,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学院主要领导、分管院领导、宣传部报送相关情况。各部门在事业发展中形成的好的经验和做法,以简报的方式报送宣传部。宣传部不定期制作《舆情动态》,为党委、行政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供信息参考。
七、加大宣传思想工作的投入和奖惩力度
1.重视宣传思想工作软环境和硬环境的建设。本着“围绕大局、突出重点,一事一议、务求实效”的原则,保证经费投入,每年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刊发若干学校形象宣传报道。加强硬件投入,改善校内各媒体的工作条件,在硬件上保证宣传思想工作的顺利开展。
2.将宣传思想工作纳入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年度考核。建立健全宣传思想工作量化考核细则,并将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相挂钩。经学院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对年度量化考核不及格,或因事件处置不当严重影响学院形象的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具体办法由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3.评选表彰年度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每年对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含宣传工作人员、部门负责人、职工信息员、学生通讯员,及经常接受媒体采访、正面宣传学校形象的师生),学院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不断提高全体师生参与宣传思想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有利于学校科学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具体办法由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