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受理时间:08:30-11:30,14:00-16:00(周一至周五)
电话:0531-81920300,81920000
邮箱: sdts1991@126.com
部门:监察室
受理时间:08:30-11:30,14:00-16:00(周一至周五)
电话:0531-81920122
邮箱: lyxyjw@163.com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
对学生公寓安全用电加强管理的通知
为做好学生公寓安全工作,教育和引导学生自觉遵守院规院纪,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现对学生公寓用电作如下规定:
1.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保障全体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子、电热杯、电褥子、热得快、电熨斗、电火锅、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违者予以没收并严肃处理。
3.严禁在宿舍区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杜绝安全隐患。
4.宿舍内插座仅供手机、学习设备充电使用。严禁在厕所灯头私拉乱接电线、放置移动式插座及使用台灯或其它用电设备,一经发现将给予全宿舍所有人员警告以上处分。宿舍墙壁固定式插座只能接一个移动式插座,严禁多个互接;移动式插座必须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靠近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
5.切实做到人离灯关、养成随手关电源的习惯,各种用电设备如电脑、收录音机、充电器等,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6.宿舍线路如出现问题,必须报值班室由物业专业人员修理,严禁私自更换宿舍内电路设备上的任何装置,破坏楼内的供电线槽(盒)和供电电缆;电线与电线之间不要交叉使用,不超负荷用电,避免电线发热引起短路而导致火灾的发生。
7.上述规定如有违反,将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造成后果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望全体同学认真遵守宿舍区用电规定,安全用电,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宿舍区用电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