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旅游职业学院
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加强预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出国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山东省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山东省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实施办法》(鲁财行[2014]24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学院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的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因公短期出国培训,是指各单位选派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国外进行90天以内(不含90天)的业务培训。
第四条 因公短期出国培训坚持强化预算约束、优化培训结构、因事立项定人、加强监督管理的原则,严控费用规模,严格计划执行。
第五条 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纳入预算管理。安排因公短期出国培训项目应当实行经费预算先行审核,无预算或超预算的不得安排出国培训。
第六条 因公短期出国培训实行计划审核审批管理。组织人事、教务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出国培训的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出国培训规模,科学设置培训项目,择优选派培训对象,注重出国培训的质量和实效。
第七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计划与预算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组织人事处汇总填报《因公短期出国培训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附件2),会同财务审计处等部门进行审核并出具审签意见,报经院长办公会或党委审议确定。培训任务、培训费用预算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列入单位出国培训计划,不得安排出国培训。
第八条 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培训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其中,培训费是指出国培训团组用于授课、翻译、场租、资料、课程设计、对口业务考察或业务实践活动等在国外培训所必须发生的费用。
第九条 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其他费用的管理要求和开支标准参照《山东旅游职业学院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培训费开支在规定的标准之内据实报销。
需在国内开展预培训和培训总结所发生的费用,参照国内培训费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短期出国培训须与培训项目境外承办机构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培训费用的明细支出项目。
第十一条 由外方资助出国培训经费的,不得重复支付。外方对费用开支有明确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参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执行。外方资助经费不足以弥补规定培训费用开支的,可以按照规定的开支标准(附件1),由各单位补足其费用差额部分。
第十二条 培训人员回国报销费用时,应当凭出国任务批件和出国培训审核件,填报《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报销单》(附件3),并附各项经费开支有效票据。
第十三条 学院组织人事部门对因公短期出国培训团组提供的出国任务批件、护照(包括签证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财务部门对有效费用明细票据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按照批准的出国培训团组人员、天数、路线、经费预算及开支标准核销经费,超出部分不得核销。
第十四条 各单位不得组织计划外或营利性出国培训项目,也不得安排照顾性质、无实质内容、无实际需要及参观考察等一般性出国培训项目。
第十五条 培训团组在国外期间,原则上不赠送礼品,一律不安排宴请。
培训团组严禁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严禁摊派或转嫁出国培训费用。
第十六条 建立出国培训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和成果共享机制,将培训的项目、内容、人数、经费等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
第十七条 纪委、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等部门对因公短期出国培训项目执行情况和培训费用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建立健全因公短期出国培训项目内部监督检查机制,每半年向上级相关部门报送因公短期出国培训项目执行和费用使用情况。
第十八条 各单位以及培训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相关开支一律不予报销,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一)无预算或未经财务部门同意安排出国培训项目的;
(二)违规扩大出国培训费用开支范围的;
(三)擅自提高出国培训费用开支标准的;
(四)虚报培训团组人数、天数等,套取出国培训费用的;
(五)使用虚假票据报销出国培训费用的;
(六)培训期间存在铺张浪费、公款旅游行为的;
(七) 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十九条 因公短期赴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培训的,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条 确有必要到未列培训费开支标准的国家(地区)开展因公培训的,可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近的国家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组织人事处、财务审计处负责解释。
附件:附1.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开支标准表
附2.因公短期出国培训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
附3.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报销单
附件1:
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开支标准表 | |||
序号 | 国家(地区) | 币种 | 培训费(每人每天) |
亚洲 | |||
1 | 韩国 | 美元 | 80 |
2 | 日本 | 日元 | 8400 |
3 | 印度 | 美元 | 51 |
4 | 以色列 | 美元 | 65 |
5 | 泰国 | 美元 | 41 |
6 | 新加坡 | 美元 | 80 |
7 | 香港 | 港币 | 500 |
欧洲 | |||
8 | 德国 | 欧元 | 66 |
9 | 英国 | 英镑 | 56 |
10 | 荷兰 | 欧元 | 57 |
11 | 瑞典 | 美元 | 90 |
12 | 丹麦 | 美元 | 79 |
13 | 挪威 | 美元 | 90 |
14 | 意大利 | 欧元 | 48 |
15 | 比利时 | 欧元 | 67 |
16 | 奥地利 | 欧元 | 48 |
17 | 瑞士 | 美元 | 95 |
18 | 法国 | 欧元 | 60 |
19 | 西班牙 | 欧元 | 48 |
20 | 芬兰 | 欧元 | 66 |
21 | 爱尔兰 | 欧元 | 59 |
22 | 匈牙利 | 美元 | 63 |
23 | 俄罗斯 | 美元 | 67 |
美洲 | |||
24 | 美国 | 美元 | 87 |
25 | 加拿大 | 美元 | 80 |
26 | 巴西 | 美元 | 65 |
大洋洲 | |||
27 | 澳大利亚 | 美元 | 86 |
28 | 新西兰 | 美元 | 81 |
非洲 | |||
29 | 南非 | 美元 | 65 |
附件2:
因公短期出国培训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 | |||||||||||||||
项目名称 | |||||||||||||||
项目单位 | 团长(级别) | 团员人数 | |||||||||||||
培训国别(含经停) | 培训天数 | ||||||||||||||
出国培训任务审核意见 | |||||||||||||||
审核单位 | 审核日期 | ||||||||||||||
审核依据 | |||||||||||||||
审核内容 | 培训目标或必要性: | ||||||||||||||
培训时间和国别是否符合规定: | |||||||||||||||
培训日程是否符合规定: | |||||||||||||||
培训团组人数是否符合规定: | |||||||||||||||
其他事项: | |||||||||||||||
审核意见 | |||||||||||||||
预算财务审核意见 | |||||||||||||||
审核单位 | 审核日期 | ||||||||||||||
审核依据 | |||||||||||||||
审核内容 | 资金来源及金额 | 1.列入年度预算(人民币): 元 | |||||||||||||
合计 | 培训费 | 国际旅费 | 住宿费 | 伙食费 | 公杂费 | 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 其他费用 | ||||||||
2.外方资助(折合人民币): 元;外方名称: | |||||||||||||||
合计 | 培训费 | 国际旅费 | 住宿费 | 伙食费 | 公杂费 | 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 其他费用 | ||||||||
需说明事项 | |||||||||||||||
审核意见 | |||||||||||||||
附件3:
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报销单 | |||||||||||
报销单位: | 报销日期: | ||||||||||
项目名称 | |||||||||||
团长姓名 | 培训国别(含经停) | ||||||||||
应派出人数 | 实际成行人数 | ||||||||||
出国日期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 ||||||||||
序号 | 开支内容 | 币别 | 金额 | 单据张数 | 备注 | ||||||
1 | 培训费 | 附原始单据 | |||||||||
2 | 国际旅费 | 附原始单据 | |||||||||
3 | 住宿费 | 附原始单据 | |||||||||
4 | 伙食费 | ||||||||||
5 | 公杂费 | ||||||||||
6 | 城市间交通费 | 附原始单据 | |||||||||
7 | 其他费用 | 附原始单据 | |||||||||
合计 | 大写 | 小写 | |||||||||
分管院领导: 院长:
经手人: 团长:
组织人事部门: 财务审计部门: